烟花爆竹批发企业“六严禁” 1、严禁经营超标、违禁、非法产品; 2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; 3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; 4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; 5、严禁储存超量、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; 6、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。 烟花爆竹零售企业“两关闭” 1、关闭存在“下店上宅”、“前店后宅”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; 2、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、集中连片经营、在超市内销售、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。 烟花爆竹零售企业“三严禁” 1、严禁销售超标、违禁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; 2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; 3、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。 |